规范性文件
中共迭部县委办公室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迭部县驻村工作队 长效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2023-12-15 10:21:21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迭党办字〔2023〕17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迭部县驻村工作队长效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迭部县委办公室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迭部县驻村工作队长效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驻村帮扶工作,用长效管理制度形式确保驻村工作队发挥应有作用,全力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迭部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调度会)制度

(一)县级总队长专班工作例会制度

从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抽调干部组成工作专班,配合协助总队长开展日常工作。

时间安排: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

主要任务:学习省州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部署新政策,研究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省州关于驻村帮扶工作最新要求的具体措施、听取督查暗访情况汇报等。

(二)县级总队长工作例会制度

县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全面负责本县驻村工作队的具体领导和管理,抓好全县驻村帮扶工作。

时间安排:每月组织召开1次总队长工作例会。

主要任务:学习省州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部署新政策,协调解决存在具体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乡镇总队长工作例会制度

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乡镇驻村工作队总队长,负责各级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督促驻村工作队落实各项驻村帮扶制度。

时间安排:每月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长工作例会。

主要任务:研究工作、分析问题、推动落实,督促完成重点工作。

(四)驻村工作定期调度制度

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省州调度通知,及时召开调度会议。

时间安排:每两周调度1次。

主要任务:重点调度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助推群众增收、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建强村党组织、落实驻村制度、定期入户走访、宣传政策等工作进展情况。

二、约谈制度

(一)县委县政府约谈制度

1.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触发条件:①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每年未召开至少1次帮扶工作专题会议,未深入帮扶村调研指导,推动帮扶任务落地见效,未开展党组织调度;②未落实派出单位与派驻人员责任、项目、资金“三捆绑”机制;③未发挥单位资源优势,帮助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④未制定年度帮扶工作计划;⑤未督促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和“一键报贫”系统;⑥未协助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推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指导建强村党组织;⑦选派的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担当作为不够、作风不够扎实、群众反映大;⑧未做到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驻村帮扶情况汇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实地调研;⑨派出干部未完全脱离单位工作,在单位和驻地“两头跑”;⑩未帮助解决选派干部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未落实驻村生活补助、通讯补贴、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待遇保障;⑪未督促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面对面听取群众心声,准确细致掌握帮扶户家庭基本情况。

约谈形式:以上条件,触发3项(含)以上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

2.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触发条件:①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不到位、未落实请销假制度,督促驻村工作队严格落实各项驻村帮扶制度不到位;②未安排党委副书记担任乡镇驻村工作队总队长,乡镇驻村工作队总队长未每月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长工作例会;③未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为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④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截留挤占、违规使用;⑤未每年至少对县乡帮扶责任人开展1次培训;⑥未主动对接落实好各级帮扶单位到村帮扶、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帮扶责任人到户帮扶工作责任,导致各级帮扶力量在乡村区域内工作合力不够,在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到位;⑦日常管理不到位,一年内被省州调研督查通报2次(含)以上;⑧未督促帮扶责任积极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各项惠农政策,每年帮助帮扶户解决1件生产生活、就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不高。

约谈形式:以上条件,触发2项(含)以上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对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

(二)县级总队长约谈制度

触发条件:①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不够好,驻村干部连续2个月未驻村、驻村未打卡、驻村打卡不达标、“两头跑”;②驻村干部思想懈怠、作风不正、工作严重滞后等受到省州通报批评1次;③未达到县委县政府约谈帮扶单位、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触发条件的。

约谈形式:以上条件,触发1项的,由县级总队长进行约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三)派出单位约谈制度

触发条件:①派出干部无特殊情况累计2个月未驻村;②派出干部驻村未打卡、驻村打卡不达标;③派出干部思想懈怠、作风不正、工作严重滞后;④群众对派出干部反映大,造成不良影响;⑤省州县各类督查暗访发现关于派出干部驻村问题并向单位反馈的;⑥发生其他情况,派出单位认为应进行约谈提醒的。

约谈形式:以上条件,触发1项的,由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约谈记录报送县级总队长专班。派出单位邀请乡村振兴局派员参加。

(四)乡镇总队长约谈制度

触发条件:①驻村干部本月未驻村、驻村未打卡、驻村打卡不达标;②对《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清单》规定的8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③驻村干部不服从不配合乡镇各项工作安排;④驻村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⑤驻村期间违反驻村工作纪律的;⑥未参与村党组织生活的。

约谈形式:以上条件,触发1项的,由乡镇总队长进行约谈,并将约谈记录报送县级总队长专班。

(五)驻村第一书记约谈制度

驻村工作队员在日常驻村中出现履职不到位,驻村各项制度执行不严格,由驻村第一书记进行约谈,并将约谈记录报送县级总队长专班。

三、反馈制度

(一)日常工作表现反馈。省州县和县直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调研督查中发现驻村干部或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由县乡村振兴局以书面形式向派出单位反馈问题,派出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问题处理结果。

(二)年度各项考核反馈。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及驻村工作队年终考核等相关考核结果涉及驻村帮扶工作的,涉及驻村第一书记(队长)、工作队员个人问题,且影响全县考核大局,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由县乡村振兴局以书面形式向派出单位反馈问题,抄送县委组织部。纳入党组(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评考核范围。派出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问题处理结果。

(三)年终考核反馈。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县域内各级驻村工作队进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情况反馈到派出单位。加大驻村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驻村第一书记(队长)、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且符合干部考核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或重用;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程序破格提拔使用。驻村工作队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驻村第一书记(队长)、工作队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驻村工作队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召回撤换;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一律召回撤换,被召回撤换的,到村任职时间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得评先选优,提拔或重用;派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先选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暗访督查制度

县、乡镇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和县级总队长工作专班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各驻村工作队在岗驻村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暗访督查,并做好记录。其中,县级总队长每年至少对全县各驻村工作队督查暗访1次;乡镇总队长每季度至少对属地范围内驻村工作队暗访督查1次;县级总队长工作专班每半年对全县驻村工作队暗访督查1次。

五、工作报告制度

全县各驻村工作队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驻村工作队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送乡镇党委,由乡镇党委负责人认真审阅签字后报送县级总队长工作专班。

六、台账资料审阅制度

驻村工作队按照《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清单》做好各类台账资料,在每年5月份之前,将上年度台账资料整理归档。乡(镇)负责按照《迭部县驻村帮扶“抓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及《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清单》每季度对属地范围内驻村工作队台账资料(重点审阅掌握钉钉考勤打卡、入户走访、宣传政策、工作日志、民情日记、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帮办实事、驻村保障落实等内容)全覆盖审阅1遍;县级总队长专班每半年集中审查或个别抽查1次,并报县级总队长调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相关链接:
《迭部县驻村工作队长效管理制度(试行)》解读说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