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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迭部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发布时间:2026-09-30 15:14:15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今冬明春防灭火工作实际,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一、明确防火日期

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二、落实防火责任

严格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州安防办《关于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工作提示》等会议、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8311”工作措施,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分工、联防联保、包片驻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强化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以及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双林长”联动巡林机制,按照《甘肃省林长巡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2026年第3号总林长令)要求,落实分级巡林要求:县级总林长、林长每半年巡林不少于1次;乡级总林长、林长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副林长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不断健全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森林草原防火长效责任体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


三、发布禁火命令

在进入高火险期后,特别是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祭祀节日、假期以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禁火命令,明确森林草原禁火的时间、范围、内容和管控措施。要求进入林区、牧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做到“五严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以及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落实“四不放过”要求:不接受检查不放过,不接受教育不放过,不消除火种不放过,不扫“防火码”不放过。做到十个“不”: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进入森林景区;不在林区景区玩花灯或燃放孔明灯;不在森林景区内烧香、烧纸钱;不在森林景区内野炊、烧烤;不在森林景区内烧蜂窝或者放火驱赶动物;不在森林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森林景区内点蜡烛或火把照明;不在森林景区吸烟或乱扔烟头;不在林区生火取暖或烘烤衣物;不在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踏青、野营。


四、严控野外火源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高火险区的巡逻管控,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特殊人群,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坚持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扎实推进野外火源治理、违规用火查处专项行动以及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管护职责,加大入山巡查密度和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处置火险隐患,持续织牢编密森林草原防灭火网络。林区群众及周边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和检查,自觉管控火源、严防野外用火;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监护责任,防止被监护人因野外用火、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县公安局要持续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加快火灾案件处置进度。要严防死守敏感区域和重要卡口,所有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扫“防火码”登记并接受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配合防火安全检查,切实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联防联保“四条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两条底线。


五、加强隐患排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应急、林草、省属林业经营单位等部门要统筹管护力量,加强对煨桑点、公墓、坟场、输配电设施等重要部位的隐患排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天然林、公益林等关键区域的排查整治力度,梳理火源管控、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持续推进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上坟烧纸、煨桑、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全面完成村集体林地、集体草地防火设施规范化改造以及煨桑台搬迁整治等工作。要加强气象信息会商研判,做好火险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到火险早预警、措施早落实。


六、强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要及时印制张贴并宣传本命令,持续面向全民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LED大屏、乡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出租车等各类媒介平台,推送发布防火常识、政策法规、防火资讯、防火警示语、防火工作动态等内容,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环境,提升群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同时,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布“12119”林草火警报警电话。


七、加强值班值守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工作任务、规范建立值班日志、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缺岗等问题的发生。各乡镇的生态护林员、草管员和林场干部职工要全部到岗到位,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归口上报制度,始终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


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扑火队伍综合处置能力,完善指挥机构与扑火队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到科学指挥扑救,提升整体应对效能。各乡镇、林场和森林消防队伍要提前完成扑火机具、车辆等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扑火队伍要时刻严阵以待,适时在重点森林、草原危险区域靠前驻防,严防死守,确保火情出现后能够及时出动、有效处置。


九、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命令及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长:赵锦帆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