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迭部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9-26 17:53:25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持续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擦亮文明旅游城市名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道路通行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迭部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城区及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长效管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道路交通治理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区域

(一)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主要交通路口,以及客货场站、学校、医院、商业街区等人员车流密集周边道路。

(二)扎尕那景区南门全域路段。

(三)达隆桥头以南全域路段。

(四)河日滩全域路段。

三、整治重点

(一)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闯红灯、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道路等违法行为。

(三)驾乘人员陋习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载物、车辆非法改装;小型汽车驾乘人员不规范系安全带等交通陋习。

(四)机动车一般性交通违法。重点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改装、闯红灯、越线停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变道、压实线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停车,占道经营、擅自占道施工装卸货物等影响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

(五)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超员、超载、超速、飙车炸街、违反禁限行管理规定等高危交通违法。

(六)重点车辆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大型作业车辆、货运车辆违规入城、违规通行、随意停放、占道作业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全域精准管控。整治期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采用电子监控抓拍+路面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模式,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路面巡查管控,严厉整治各类交通乱象。

(二)规范执法惩戒曝光。对查获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依规处置。对典型突出违法案例适时公开曝光;对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通报所属单位,强化示范警示作用。

(三)清理占道违停隐患。对违法停放、阻碍通行、影响交通安全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强制拖移,及时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保障道路畅通。

(四)严处阻碍执法行为。对拒不配合、阻碍公安民警辅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规范重点车辆停放秩序。严禁大型车辆在城区主次干道、景区周边及重点路段随意停放、占道候泊。其中,益哇沟口、达隆桥头、萨爱桥南至尼欠村口全域,禁止大型货车、工程机械车辆停放;小型车辆须统一停放至划定停车泊位,有序规范停放,严禁长期占道停放;电尕中学周边路段,允许接送学生车辆临时有序停放、即停即走。

为切实解决大型货车、工程机械车辆停车难题,我县已在扎尕那特色小镇西侧设置大型车辆、工程机械车辆专属临时停放区域,专供各类大型作业车辆、货运车辆规范停放。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安全出行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摒弃交通陋习,践行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理念。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建设。恳请广大群众、游客积极支持配合交通整治工作,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迭部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迭部县公安局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