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人民政府关于《迭部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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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0:51:31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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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政发〔2023〕19号 迭部县人民政府关于《迭部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报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甘南法办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现将《迭部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呈报,请查收。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迭部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迭部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把牢政治方向,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常态化统筹谋划、部署推进。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5次、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教学计划,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轮训。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能和实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报请县委同意印发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迭部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2年迭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落实省、州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全面依法治县理念走心走深、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二)坚持优质服务,依法高效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要求,整合窗口规范设置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12个,县乡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等基层服务站点覆盖率达100%。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权力清单实施调整。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18个部门单位238项事项实现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梳理规范上线事项4529个,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总数1047天、行政许可事项法定时限总数9903天,行政许可事项提速8856天。2022年,县政务服务大厅实体大厅共办理业务15030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评价量15911条,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全程网办率和“三减一优”指标分别达97.52%、97.43%、0.03、3、89.74%、73.44%,好评量15743条,满意度100%。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互联网+监管”和“甘南州部门协同监管”等平台,录入行政许可信息262条,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2户,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市场主体共189户。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施行重大政策措施前的必经程序。强化投资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推行“保姆式”“管家式”“六个一”的服务保障,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全面落实惠企助企政策,认真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小额贷款等,通过“不来即享”在全县进行退税减税。2022年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4267.7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15万元、小额贷款7789.97万元,办理延期还本付息2437.8万元。通过“不来即享”退税减税5264.69万元。受理举报、电话投诉劳动争议欠薪案件23件,结案23件,追讨工资79万元。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1个,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解决欠薪问题8起,补发农民工工资待遇45.7万元。 (三)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或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为县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2022年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2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件,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报告24件。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不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全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次、案卷评查2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集中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37个执法单位495件,并及时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规范执法裁量行为、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规范行政裁量权,实现常见违法行为裁量基准全覆盖,避免处罚随意性,有效解决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等不良现象。 3.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出台《迭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州部署要求,以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手段”的“五有”要求为重点,全面完成各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并完成单位职责集中整合,实现了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月”集中开展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改革变化,方便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的渠道,及时接收处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严格依法审理案件,规范使用文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件、审结3件。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5件、政协提案90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作用,开展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重要民生资金、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各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全年完成46个审计项目,审减节约财政资金2087万元。建设诚信政府,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联合应用、协同监管、奖惩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践行法治为民,不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1.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行“8+”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形成了以县协调小组为龙头,乡镇司法所为骨干,村(组)调解组织为基础的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体系。全年共排摸出矛盾纠纷54起,调解成功54起,调解成功率为100%。 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一村一法律服务顾问”制度,为全县52个行政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为农牧民群众和村(社区)“两委”免费解答法律疑惑,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涉法难题,满足农牧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鼓励支持县外律师事务所在迭部设立分所,积极发展个人所,2022年甘肃省联衢律师事务所转入我县执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受援22人,公证处受理公证预约45件,协调甘南州公证处来我县办理公证案件38件。 3.大力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农牧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全县11个乡镇52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160人、培育“农牧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0户。积极推动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农牧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益哇、电尕、达拉、旺藏、腊子口5个乡镇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按照省、州要求,做好全国、省级、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复核工作,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重新审核自查,提出继续保留、撤销、注销建议,实现动态化管理。2022年,推荐申报阿夏乡纳告村为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4.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坚持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县的基础工作,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巩固“七五”普法期间宣传成果,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系列活动。2022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3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队伍建设力量薄弱;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够平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严格履行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年终考核中认真开展述法工作,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主动述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切实提升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强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取得了实效。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批示,亲自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向州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奋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活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办事难等问题。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在支持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依法保障正常的企业发展经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规范执法裁量行为,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有效解决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等不良现象。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五)进一步推进多元化解。完善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权力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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