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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史志
禁忌
发布时间:2023-12-20 19:14:52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点击:[]

在藏族民俗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许多严格的禁忌。

(一)神山

对神山的禁忌源于对神山的敬畏。在神山上和神山附近方圆数公里的范围内禁止挖掘矿藏、打猎;禁止砍伐树木采集花草,禁止将神山上的任何东西带回家中;禁止捕获猎杀献给神山的(放生)牛、羊、鸡等动物生灵。所有这些禁忌使神山的一切都在自发而自然的保护之中。一旦违犯了这些禁忌,不仅要受到山神的惩罚,还将成为禁忌者,即意味着自己将远离人群,人们会鄙视他、远离他,拒绝和他接触。这在古代生产力低下的部落时代,意味着判了禁忌者死刑。过去因为藏区严酷的环境里,一个人失去了和众人接触的资格,就几乎没有独立生存的可能。

在藏区,形成神山的另一个原因是“灵魂朝拜”。藏族人认为:人的灵魂是于肉体相对应的精神实体,它可以离开肉体四处游荡。灵魂是生命之本,只要灵魂不受伤害,人便安然无事。灵魂常安于大自然中,特别是寄于山、湖这类坚固、圣洁而不易受损的自然物中。人们更愿意将灵魂寄托在某一座高山之上。特别是更加安全的神山上。因此,灵魂的寄托之地便成为生活的禁区。

(二)帐房

在牧区的帐房中,以灶台为界,男左女右落座,不得随意改变。在帐圈内的正中佛龛前的柱子上只能悬挂佛念珠、护身佛盒、煨桑香料袋等敬神物品,不得悬挂其它物品。帐圈内妇女打出酥油后,必须先往帐房中间的柱头上抹一点,恭请神灵尽先享用。在就餐时,端起酒碗,必须以无名指沾酒,对着神灵方位弹洒三下,以示首先敬献给佛、法、僧三宝。在帐圈内睡觉时,夜间忌敞开门,怕夜游鬼进屋。

三)民居

在农区的板房民居中,靠灶台旁装有板壁的上方座位为家中男性长辈或老人的专座,其他人不能随意坐在这个位置上。在婚丧嫁娶或乔迁庆典时,前来做客的舅舅要必须安排在堂屋的炕上就坐,其他男性客人按年龄大小在堂屋上方的地板上依次坐开,妇女要坐在堂屋中柱以下的地板上。在平常其它节庆时家中来客不必遵守这些规矩,但妇女一般不上炕就坐。当家中没有爷爷、父辈等男性长辈时,长子可以坐在灶台旁板壁前的上方座位,家中女性成员年龄再大也不能随意坐在这个位置上。堂屋上方嵌在板壁中间的立柱上挂枪支、子弹带、宝剑等物品;中间独立的立柱上悬挂笼套、赶马鞭子等;堂屋下方的低柜上摆放背水桶、挤奶桶等容器,忌各种物品无规律地乱挂乱摆。

(四)寺庙

在寺院举行大法会、跳神、晒佛活动或平常进寺朝拜磕头时忌戴帽、眼镜;忌带刀、枪等武器;忌吹口哨、抚摸佛像,翻阅经书、敲打钟鼓等;忌用手指头指向佛像评头品足或掀揭佛像上的哈达;在寺庙集会或与僧人交往中忌谈女人;除大年初一凌晨到寺院经堂供灯朝拜之外,平日妇女不得进入经堂,要有意避开僧人;在寺庙附近忌砍树木、采集花草,打猎杀生或吵闹酗酒打架。

(五)命灯

藏传佛教徒认为,命灯即附在人身双肩的保护神(灵光),男右女左,人人都有。认为如果神离开身体,恶魔或病魔就会乘虚而入。因此人人都要时时保持双肩的洁净,尤其男人的右肩不能受到玷污。在日常生活中或集会时,最忌他人随意拍自己的肩头,忌抚摸他人挂在胸前的护身盒或佛念珠。

(六)其它

除以上禁忌外,还有数字、饮食、乘骑、背水、坐卧、语言以及忌门等诸多禁忌事项。数字:崇尚“三”,敬酒时不敬双杯敬三杯;碰杯三次,每次三杯,以示尊重;新做的衣服,忌双日穿试。饮食:忌食奇蹄类牲畜(马、驴、骡子等)和有爪子的动物(狗、鸡等),不食鱼类水生动物;碗筷专碗专用,忌随意乱用;忌用碗舀水;做客时,忌将吃剩的蕨麻米饭留给主人;忌吃猪肉条时从末端始吃。乘骑:一般人乘骑途经寺院或村庄,都要下马步行;遇师长、活佛、高僧要下马致礼。背水:背水的妇女从家门出来如看见客人离村或村人出门,背着空桶,认为不吉利,则要躲起来或象征性地走开一点,不和行人正面相遇;如水桶已装满往回走时就不必顾忌。坐卧:忌在室内当着他人面前放屁、吐痰、大声呼叫、吹口哨等;别人就座时,忌从面前走过,如要走,必须弯腰收起衣袖衣角,道一声谦后悄悄走过;忌在别人面前打屁股上的灰土;忌坐在经书或有文字的纸或布上;忌把腿伸向佛龛或老人;忌大年三十在别人家留宿。语言:早晨与人见面忌谈鬼、死人;逢年过节忌说不吉利的话;与人交谈时忌提及家中亡故亲人的名字,也忌追问对方父母的名字。忌门:在平常如家中有病人或妇女生育,门口插柏树枝,上结一红布条,忌外人随意入内,尤其是晚上。如有远方来客或有要事需进门者,必须在大门口烧柏树枝熏身或主人舀来一勺净水向客人来的方向泼洒,以示祛邪、尔后客人方可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