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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304012DE89B36F
标    题 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写信时间 2026年03月4日
信件内容

咨询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在迭部县政府网站的留言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收费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我局房产办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相关政策标准明确答复如下:

根据《迭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迭部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迭发改发〔2025〕48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依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3〕2188号)、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甘南州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的通知》(州发改行服〔2021〕13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近三年物业服务成本的全面监审结果,经请示县政府同意,迭部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制定了《迭部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迭部县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收)

1. 高层住宅(含电梯):每月每平方米1.26元,下浮幅度不限。

2. 多层住宅(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36元,下浮幅度不限。

二、空置房屋物业服务收费规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房屋未入住,或入住后连续6个月以上不使用的,需提前向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书面空置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审核确认后,从第7个月起,物业服务费用按本标准的70%计收。

我局将督促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此项规定,规范做好空置房屋申请登记、审核及费用核算管理工作,确保收费政策落地执行。

三、标准执行时限

本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如您对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有疑问,可携带《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迭部县发展和改革局现场咨询核实,也可拨打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941-562218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5日

处理对象 迭部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