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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604007 | ||
标 题 | 生育登记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6月4日 | ||
信件内容 | 请问生育登记在户籍地办理,还是在现居住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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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在迭部县政府网站的留言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生育政策的关心关注。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股室业务人员,对网民留言的信息做了详细了解和沟通查核。 经调查龚曼莎女士夫妻双方户籍地为均为天津市,根据2021年11月26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我省长期居住且持有《甘肃省居住证》的非甘肃省户籍人口,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均可以在分娩前后办理生育登记。所以龚曼莎夫妇无法在我县办理生育登记,现已电话与网民做了详细政策讲解,通过政策讲解网民已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迭部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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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迭部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5-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