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关于严禁违规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公告
2024-03-06 21:52:38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州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违规流转土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流转,并按要求备案。

二、严禁改变耕地用途。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家耕地用途管制和种植利用要求,全面落实耕地、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农作物种植用途,对拒不执行政策规定顶风违法种植非粮作物的行为,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依法妥善处置。

三、严禁超承包期流转土地。鉴于我州第二轮土地承包2025年12月到期的实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严禁无序流转土地。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凡未按照流转程序流转土地的,各方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各乡镇、村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土地流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整理归档等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坚决制止民间口头协议、转租倒包等违规行为造成纠纷隐患。

五、严禁破坏耕地质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尽职尽责,严守耕地质量,强化宣传引导,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切实认识到土地质量下降的危害,坚决做到自觉抵制土地违规流转行为。州、县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要指导种植主体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持续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严禁过度施肥。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耕地保护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宣传教育。

六、严厉打击一切非法行为。坚决禁止销售和使用国家禁限用的农药,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大对流转土地偷施高浓度高残留农药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将对经营主体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移交公安等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流转土地、违反土地使用要求等行为进行举报,采取举报有奖措施,全面打击耕地违法行为。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甘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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