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类第九项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7-11-03 10:21:49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问题九涉及到的自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迭部县尚无一例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执法案例。

二、整改内容

问题九,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迭部县尚无一例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执法案例。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整改措施: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县环保局在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中以四个配套办法为依据,在执法工作中已结合实际运用。在以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将做到规范化、常态化。

三、完成情况

县环保局加强了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尽力提高环保工作人员和 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法律法规意识;同时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中“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的有关法规。

截至目前开展环境监察286人次、检查单位46家,现场检查笔录20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个,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6个,行政处罚决定书4个,行政案件立案6宗、结案4宗、办结率为67%、罚款6.65万元、其中:限产停产2家,(分别为:1、迭部县谢谢寺公路段养护拌和场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2、迭部县九龙峡水电站未进行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行,属久拖不验。)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甘南州迭部县县整改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941-5669799

迭部县落实中央环境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办公室(代章)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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