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2024-12-20 15:51:10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为进一步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巩固拓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积极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征集举报线索,现就“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五)“校园餐”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设备、餐饮具和食品原材料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不符合安全、无害要求的;

(六)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未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导致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

(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

对上述“校园餐”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2315  0941—5622189

举报信函: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邮政编码:747400


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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