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公告
2024-04-26 09:54:30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不断规范迭部县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至12月。

二、整治范围

全县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

三、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我县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政策,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稳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水平,着力提升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依法查处、有效遏制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曝光、威慑非法“挂证”药品零售企业和执业药师,深入推进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保障公众安全合理用药。

四、整治重点

1.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脱岗离职;

2.执业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并销售处方药;

3.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4.执业药师未审方销售处方药;

5.提供虚假质量管理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要求

1. 各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和相关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于2024年4月30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自查整改。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但不能到岗履行职责的“挂证”执业药师,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2.自2024年5月1日起,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不能在岗服务、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迭部县市场监管局将及时上报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告、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县各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线索,请通过拨打“12315”、“0941-5622189”、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投诉举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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