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交通清真餐厅销售混有异物食品案
2021-04-09 13:17:37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2021年4月9日,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针对“今日头条关于迭部县交通清真餐厅面里有头发一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取证查明,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售混有异物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能够积极主动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无主观故意,依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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