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扶贫政策】 住房保障政策
2018-07-17 10:02:26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政策标准:1.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0.6万元。

2.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6万元。

3.其他农户。省级财政资金户均补助1万元。

(以上补助标准如遇中央补助调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省

级财政资金的补助数额将在每户总补助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调整)。

享受对象:居住危房且计划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其他农户。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再纳入改造范围:

1.已明确纳入灾后重建、易地扶贫搬迁、社会援建等其它建房项目的危房农户。

2.往年享受过危改补助,但住房仍为危房的(由市县建立台账,自行整改)。

3.其他农户中审计认定不符合政策的“四有”人员。

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所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报审批资料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制定,必须有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机构审批意见。

承办单位: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941—562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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