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中共迭部县委办公室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迭部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22-05-16 17:46:50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迭党发〔202231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州驻迭相关单位:

《迭部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迭部县委办公室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迭部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推进全县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督导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深化我县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适合迭部实际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督政方面,完善县教育督导机构,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完善对乡镇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价机制,督促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乡镇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督学方面,依据国家和省定标准,健全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统筹组织实施、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

1.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县政府充实和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教科局局长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包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委编办、发改局、教科局、统计局、工信局、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团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县教督办,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制定本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建立联络员制度,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履行应尽职责,年底要将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告本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充实加强教育督导力量,明晰教育督导机构职责和业务边界,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建立县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向县政府和州级教育督导机构常态化报告制度。

3.落实教育督导法定职能。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等法规政策,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及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根据需要开展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等工作,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问题、指导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二)优化运行机制

4.加强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乡村振兴、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情况。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紧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组织开展教育热点、重点、堵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推动政府科学履行职责,全面振兴乡村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5.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水平的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推动对学校教育督导的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办出特色和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等情况作为首要任务跟踪督导,包括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及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人才聘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办学行为、法制宣传教育、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健康等。重点督导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办学、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注重师德师风、教学行为规范的督导;注重五育并举、学生行为规范的督导;加强对中小学“五项管理”、《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落实、形式主义问题侵蚀校园的督导;加强学校、教师实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督导;加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执行的督导;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治教、治考、治招、治学的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督导制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3-5年实施一轮综合督导或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内,接受一次综合督导。落实好对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6.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重点监测义务教育阶段“五育并举”、学生健康状况及学科学习质量、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达标等情况。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的督导评估。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

7.优化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加强教育督导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方法,提供教育督导效率。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有重点地听取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控制督导频次,避免给学校和教师增加负担、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三)注重结果运用

8.完善报告和反馈制度。县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应当形成督导意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对落实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曝光。

9.强化整改和复查制度。督促被督导单位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被督导单位要针对问题制定方案,全面整改,及时向督导机构报告整改结果。建立“回头看”机制,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随时掌握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督办限期整改。

10.落实激励和约谈制度。注重督导结果的运用,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并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分级分类、多部门参与的约谈制度,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约谈,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县纪监等部门开展;对学校的约谈,由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开展。

11.严肃通报和问责制度。建立教育督导通报制度,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重大决策不力、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教育督导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及其负责人,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严格落实督导问责规定,对违反《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行为,严肃进行问责。

(四)加强队伍建设

12.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按照当地各级各类学校数、学生数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工作任务、地理因素、交通条件等,选聘一批热心教育督导、管理经验丰富、教学能力突出的同志担任督学,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县级教育督导机构的专职督学按本县教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的标准核定编制,责任督学按照学校数1:5的比例聘任,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聘任。

13.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各级督学。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干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督学,专门从事督政工作;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位从业经验的督学,专门从事学校督导工作。保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都有一批恪尽职守、敢于督导、精于督导的督学骨干力量,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

14.加强教育督导培训。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组织督学参与各级线上线下培训,提升督学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督学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州级以上脱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督学和督导人员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30学时,集中培训时间三年内不少于两周。督学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加强业务自修,不断提高督导水平,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

15.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县教育督导机构分别对本级督学进行管理,制定考核标准,做好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公开责任督学联系方式和挂牌督导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督学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督导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考核不合格的督学予以解聘。

(五)强化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定期会商教育督导工作,解决教育督导重点、难点问题。

17.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县政府应按县级20万的标准,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支出的增长逐年增加,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专款专用。要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教育督导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县政府要落实《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参照省级标准制定我县教育督导工作补助办法,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保障督导人员权益。县教育督导机构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在绩效考核、评优选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优秀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和督学列入教师节先进个人表彰范围。充分利用国家和甘肃省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18.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评估流程,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9.加强教育督导政策研究。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建议。

20.落实部门职责。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督导经费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我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成效。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每年至少带队或参与1次教育督导工作,履行职责。

21.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作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迭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措施以及《甘肃省教育督导办法》,进一步健全我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教督委)成员单位作用,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县政府教督委统筹协调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政策,审议决定全县教育督导规划和重要事项,聘任县政府督学,发布教育督导公告。

第三条县政府教督委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开展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

第四条县政府教督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教督办)承担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州、县教督委的各项决策,组织开展各类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

第五条县政府教督委原则上在每年年底或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审议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报告、确定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重大事项。根据工作需要,主任或副主任可不定期召集召开专题会议。

第六条以县政府教督委名义下发的文件、信函、教育督导报告和公报,由县政府教督委主任或授权副主任签发。以县教督办名义下发的文件、信函、教育督导报告,由县政府教督委副主任或县教督办主任签发。

第七条县教督办应当定期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委员报送必要的文件、资料。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县政府教督委委员参加县教科局召开的有关教育工作会议。

第八条县政府教督委应当对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各成员单位根据县政府教督委的政策和决议,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县政府教督委成员单位有关职责如下:

县纪委监委:指导和督促全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会同教育督导机构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单位实施约谈问责。

县委组织部:指导和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同教育督导机构研究制定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政策。

县委统战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协调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问题。

县委宣传部:指导和督促全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思政工作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涉及教育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委编办:明确迭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和职能。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的管理,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比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团县委:指导学校团队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

县发改局: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教育项目;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将符合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纳入政府制定价格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县教科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同时,将学校科技教育工作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县工信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教育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县公安局: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守护,严打涉校违法犯罪;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县财政局:将县级财政教育投入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建立持续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强对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人社局:加强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综合管理职称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审批和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并解决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用地。

县住建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修订完善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县卫健局: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健康教育和卫生工作,开展师生急救能力、疫情防控常识、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素养教育,做好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县审计局:对重大教育项目经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依法处理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并依法做好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县文旅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和全县各学校各类体育竞技活动。

县统计局:综合整理教育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支持教育部门做好统计培训等工作。

县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发展。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第九条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委员应当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每年开展相关的教育工作调研或参加教育督导评估检查活动1次以上。活动结束后,向县政府教督委或县教督办提交意见建议。

第十条本工作规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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