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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迭部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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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6 18:28:53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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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政办发〔2025〕25号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迭部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迭部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迭部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风险,推进美丽迭部建设,根据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甘南州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州环发〔2025〕9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全面排查、妥善整改、严厉打击”的工作思路,以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和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高发态势。2025年,完成问题排查和整改措施制定,能立行立改和环境污染隐患突出的问题优先整改;2026年,总体完成排查发现问题整改;2027年,完成整改“回头看”。通过排查整治,全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初步形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排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 1.突出重点区域,开展问题排查。县直各相关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针对9个重点方面内容,结合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排查、“清废行动”,围绕日常掌握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热点区域、热点路线,聚焦路网交织、城乡结合、拆迁地块、行政交界等区域和山边、水边、岸边、沟边等“四边地带”、农用地及周边,以及江河湖泊、荒滩荒地、大山深沟、自然保护地、林地、闲置院落等无人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手段,采取主动查与线索查、点面结合、现场踏勘等方式广泛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非法拆解处置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等污染环境问题。(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准确定性定位,建立问题台账。各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对固体废弃物检测、问题现场环境监测,科学评估环境污染状况,对问题线索进行准确定性;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追踪寻迹、走访当地群众等方式,判明固体废弃物来源,对固体废弃物准确定位(产废单位、运输单位或个人、接收并违规处置单位或个人)。在准确定性定位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题台账,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汇总调度。(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畅通信息渠道,征集问题线索。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政执法和政府公开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线索;拓宽群众举报渠道,积极转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接受社会公众提供举报问题线索。同时,借助志愿者组织、行业协会及舆情动态等广泛收集线索,形成遏制非法行为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各部门对省、州移交的线索应及时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纳入问题排查台账统一管理。(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扎实推进非法倾倒处置问题整改 1.制定整改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明确问题整改责任部门,并与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相衔接,针对排查核实的问题,加快制定整改措施。对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要明确固体废物清除处置、原位治理、污染管控等措施及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等;对非法拆解处置废弃设备及消费品,明确取缔、整改等措施及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等。(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各相关部门应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开展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回头看”和成效复核,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复核,对抽查发现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责令限时整改。(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 1.查处违法行为,杜绝非法处置。各相关部门应依法及时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产生、利用和处置单位、运输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地接”人员,有效斩断“黑色”利益链条。重点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含冶炼渣、尾矿渣等),以及非法拆解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含废铅蓄电池)等环境违法行为。(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查处待退役报废新能源装备(光伏发电设备等)、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置违法行为。(县住建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倾倒、填埋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市政污泥等行为。(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河湖巡查,防范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对行洪安全的威胁,严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渣土等固体废物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肃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破坏耕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县林草局负责)加强对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草原)、湿地等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的排查整治。(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大对农村固体废物(尾菜、秸秆等)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物、随意倾倒农村生活垃圾、塑料农膜回收不及时等问题的查处,纠治顽症痼疾。 2.严格执纪执法,打击犯罪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或对公共财产造成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相关主管部门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并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调查配合,相关技术部门应全力提供监测检测、鉴别鉴定等技术支持与证据支撑。公安部门对移送的案件线索和自行发现的线索依法及时立案侦办,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形成高压态势和有效震慑;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提起公诉;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对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应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合力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背后的利益链条。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协助) (四)强化固体废物环境安全监管意识 1.公示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定期公开曝光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例,集中曝光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公开违法企业(或个人)名称、违法事实、查处结果及整改要求,对涉及环境犯罪的判决案件及时公布,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和警示震慑效应,倒逼企业守法自律,提升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牵头,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配合) 2.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持续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与政策体系,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范、技术指南等配套措施严格执行、落地见效。畅通公众监督参与渠道,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举报热线等参与监督,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全面形成社会监督、技术规范、法律约束的强劲态势,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时间安排 此次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7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问题,建立台账。2025年9月15日前,各部门通过排查核查、线索征集等方式,建立问题类别、位置、固体废物规模、污染状况等排查台账。2025年9月20日前建立县级台账。 (二)制定措施,完成整改。各部门分类落实整改要求,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2025年底前完成;对环境污染隐患突出且不能立行立改的定好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优先整改,到202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推动其余排查发现问题尽快整改,确保到2026年底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三)检查复核,开展“回头看”。2027年10月底前,对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各部门于2027年11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将汇总上报。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具体落实措施,督促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专项整治典型做法,每年1月底前向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报送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县直相关部门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络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对接和协同联动,定期召开工作协商会议,组织开展形势研判、案例分析,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合力;加强与邻县(市)间沟通协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大跨县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力度,加强跨县警务合作,密切协同配合,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加大固废综合利用探索研究,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加快完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和消纳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科学监管能力水平。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关注、正确认识、全力支持并积极参与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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