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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4-08-26 15:49:15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迭政办发〔2024〕39号

迭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强力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化解。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24〕5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采取超常举措,强力攻坚突破,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让群众看到真变化、得到真实惠。

(二)整治目标。在做好全面排查摸底基础上,对重点欠薪案件通过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挂牌督办、行刑衔接等超常举措,综合施策,全力推进欠薪问题集中化解。按照时限要求控增量、清存量,做到“四个一批”(监察执法处理一批、集中接访化解一批、司法联动执行一批、应急保障资金兜底一批),千方百计安结事了,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形成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职的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方面。重点监督纠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发生欠薪后不履行工资支付责任等问题。严肃整治企业不依规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不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施工过程结算以及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等行为。

(二)日常监管方面。重点监督纠治在开展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时走过场且流于形式、排查欠薪隐患问题不得深入不细致、对发现的问题不依法处理等问题。严肃整治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督促整改,对信息化平台监测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有效处置,造成问题隐患累积扩大等行为。

(三)欠薪案件查处方面。重点监督纠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渠道不畅、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效率低、部门之间联合查办不力、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通等问题。严肃整治推诿扯皮不受理欠薪举报投诉、不及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不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不依规开展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行为。

(四)欠薪问题源头治理方面。重点监督纠治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缺位、欠薪源头治理不到位、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建设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发等问题。严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监督检查不到位和工程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政府平台公司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按施工进度结算拨付工程款、人工费用,以及工资保证金担保机构不依规履行担保清偿义务等行为。

三、推进措施

专项整治从2024年7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11月总结。不划阶段、不分步骤,即知即改、边查边改、集中整改。

(一)全面排查化解欠薪问题隐患

1.高位统筹靠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集中力量解决拖欠农民工欠薪问题,制定本乡镇、本行业、本领域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整治公告,通过门户网站和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布人社部门及有关部门欠薪维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投诉方式和窗口服务地址,广泛收集欠薪线索,积极回切群众关切,确保农民工高效便捷及时维权。要充分调动工作力量,组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重大欠薪案件督办查处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

2.持续加大摸排检查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制度落实情况、存在的风险隐患等联合进行“地毯式”摸排,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项目结算、拨款进度、欠薪隐患、工资发放等情况逐项等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债务风险较高的房地产企业项目和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对账销号(附件)。对已排查情况县人社局采取“周调度”和“回头看”的方式持续追踪已欠薪在建项目整改情况,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3.实时监测及时消除隐患。县人社局、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陇明公”信息平台)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功能,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对监测到的预警信息,按照红、黄、蓝三级及时分类处置;对预警反馈欠薪风险大、涉及人数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全程跟踪,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消除隐患,切实从源头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二)全面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

1.快立快处高效推进监察执法。人社部门要快速受理欠薪线索,对事实情况的案件简化办案流程,快处快结、动态清零。对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欠薪案件,依法依规快立、快处、快结,通过责令改正等行政手段,促使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欠薪线索,采取协调等方式,尽快促成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甘肃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受线索分类核实处置,建立线索办理专人负责和线索办理周通报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办案流程上形成案件线索从产生到结案的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从严从快督办重大欠薪案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重大欠薪案件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实行欠薪案件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双交办”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尽快核实情况,加大重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一企一策”“一案一策”精准发力,强力推动解决。对涉及“保交楼”企业欠薪问题,以及人数多、金额大、反映强烈、案情复杂的“疑难案”“骨头案”,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方式,逐个突破,限时解决。检察院对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部门,依规下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力解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

3.重拳出击严惩欠薪违法行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欠薪问题的协调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人社部门要将发现欠薪违法行为涉及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法院要依法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开辟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绿色通道,加大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检察院、人社部门要联合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挂牌督办重大违法欠薪案件。9月10日前,县人社部门要集中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应列尽列,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推动解决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集中打击一批犯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全面推动工资支付制度落实

1.全面实行劳动用工标准化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2023版)》规定,督促指导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实行统一规范的标准化管理。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专项行动,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全年覆盖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对欠薪问题做到“冬病夏治”。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劳动用工“标准化”标杆项目,以标杆示范引领,形成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良好局面,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2.加速推进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沟通、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严格落实将符合要求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在“陇明公”信息平台“应纳尽纳、应录尽录”的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将项目基本情况、农民工基本信息、考勤情况、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全面及时上传“陇明公”信息平台,动态监测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全过程线上监管、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处置的全链条、全周期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3.严督实查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联合组织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督导,督促落实落细治欠举措,补短板强弱项,形成系统治理欠薪工作格局;督促用人单位依规严格落实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查处欠薪案件过程中,严格实行查项目整体工资支付情况、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三倒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四)全面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

1.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防范和纠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制度和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确保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大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负责督办本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导致欠薪案件,从源头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2.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管理。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全面掌握拨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国资部门要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防范和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对企业监管进行考核督导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压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要严查政府投资项目及国企投资项目不按施工进度结算拨付工程款、人工费用等行为,及时督促解决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3.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协同治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三抓三促”行动中开展的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重点任务,下大气力督促化解一批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重大欠薪问题。要加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联动配合,强化政府、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督办,督促指导地方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在受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线索中,发现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督促施工主体优先清偿农民工工资。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五)全面提升欠薪治理工作效能

1.开展专项接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接访活动,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共同现场联合接访,直接受理农民工欠薪问题投诉,领导干部带头化解疑难复杂欠薪问题。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等具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欠薪信访问题,要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历史遗留案件,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等联合查办、合力攻坚。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

2.建立调度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盯突出问题,加强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调度和过程跟踪。在专项整治期间建立周调度机制,梳理各种渠道接收的欠薪线索,每周对线索总量、新增数量、案件办理等情况调度通报,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欠薪案件随出随清。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

3.进行满意度调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农民工诉求、欠薪案件办理质效、维权渠道知晓度、群众对工作满意度等方面,通过电话访问、实地调查、暗访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农民工在工资权益方面的急难愁盼,持续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4.做好兜底保障。要按照省人社厅即将印发的全面完善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工资保证金存储、使用和监管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苦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的特殊重要性,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做好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专项整治成果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有力举措,以最严谨的态度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号入座、主动作为,把自身力量、部门力量、基层力量统筹起来,调动起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上下工作联动,强化推进工作合力,形成“一盘棋”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调度推进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解决跨部门重大疑难欠薪案件,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县上成立了已分管副县长为负责人的迭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见附件1),将对欠薪举报投诉受理、案件办理、服务态度及举报投诉渠道是否畅通、答复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密切跟进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要公开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欠薪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有关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防控欠薪风险。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做好舆情监测预警和分类处置,准确研判和应对负面舆情,对欠薪虚假新闻,指派专人盯紧盯牢,线上线下同步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杜绝舆情发酵升级,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做到迅速响应、妥善处置,确保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规模性风险。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于2024年10月底前将本乡镇、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典型经验材料报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迭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迭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为加强对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督导,不断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成立迭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负责人:

杨星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

安明霞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马建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安 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安六十一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宇杰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 宏    县发改局副局长

何文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成林   县司法局副局长

才巴道杰 县财政局道救中心主任

道杰曼   县住建局副局长

曹闹格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阿 古   县水务局副局长

黄海毅  县农科局副局长

刘 敏   县税务局副局长

保 九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菊花  县信访局信访督察专员

董彩云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吕文华  县总工会副主席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政府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督导;研究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定期对全县欠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前期预防和源头治理;督办重大欠薪案件、提级办理相关复杂欠薪案件、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督促乡镇、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落实根治欠薪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用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统筹协调解决专项整治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责任不落实、案件办理不及时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重大舆情的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办法》进行追责问责。

迭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张永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志清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专班成员如有人员变动,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该工作专班不列入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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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迭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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