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政办发
关于印发迭部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29 10:24:22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迭党发〔2021〕27


中共迭部县委办公室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迭部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迭部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迭部县委办公室   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迭部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省州有关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严厉打击各种医疗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长效机制,现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职责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监管协调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由卫生健康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综合监管的协调、指导和医疗卫生服务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强化卫健统一监管责任,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内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行业自律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督。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加强医疗健康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监管格局

(二)监管内容

1.加强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积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加强对医务人员资格证、执业证的监管严格落实医务人员不良积分制度卫健局要将医务人员持证上岗监管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定期开展督查,实行卫健局、医疗机构领导包抓制,制定领导包抓分解表,对限期仍无法考取执业证的包抓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2.加强对疫苗及接种工作的监管。2021年是新冠疫苗接种的关键之年,也是甘肃健康扶贫项目对乙肝阴性人员补充接种的任务之年,做好这两项疫苗的接种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做好新冠疫苗、乙肝疫苗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工作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区域单位做好接种人员的摸底统计工作。卫健局要牵头抓总,全面做好疫苗统筹调度、定期通报、接种救治、疫苗采购调配、人员培训等综合协调工作。卫健局综合执法所要做好疫苗接种各项环节的监督工作。医保局要做好疫苗资金的保障落实工作。疾控中心要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等工作。县医院、乡镇卫生院要做实做细接种工作及疑似异常反应的安全急救工作。

3.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建立医疗机构重点部门、专业、岗位、环节和高风险人员的监控机制,卫健局牵头,医保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卫健局要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内容,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逾期不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医保局要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落实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提升医疗机构收费、医保支付精细化管理。市场监管局要配合监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定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4.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器械监管。市场监管局要做好药品质量监管,加强辅助用药、注射剂、植入类医疗器械、近效期药品动态监控,对不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约谈或处罚,及时发现并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医保局负责积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调机制,按时完成招标采购及同类药品价格用于医保支付标准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下发的“两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对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卫健局重点加强对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中药品的监管规范药品采购、处方审核、临床应用等环节,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机制

5.加强对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推进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监测和控制,规范支出和结余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强化监督和考核。县卫健局加大对公立医院人员绩效考核支出、药品和耗材支出、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资金结余使用及过期药品核销的监管力度。审计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

6.加强对医疗机构分类监管。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卫健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医疗废物、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消毒产品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纳入年检和年报的主要内容,规范资金用途,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开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信息。对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依法依规严惩。

7.加强对医金使用监管。医保局全面推开医疗保障智能监控,落实医疗保障与卫生健康信息系统对接机制,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多部门联动综合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

8.加强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监管2021年起,参照省州及其他县市标准,逐步推行薪酬制度改革,并一步落实绩效考核。人社局牵头,卫健局县财政局配合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重要依据。

9.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强化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和监管,进一步健全公开公平的绩效评价方式和科学量化的绩效评价办法,重点监管服务质量、服务行为、资金使用效益、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情况,实现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项目“两个全覆盖”,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奖罚机制。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付方式改革,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对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预警作用,加强对传染病、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食源性疾病等的监测和数据分析,不断织密监测网络。

10.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对医疗机构门诊处方、住院医嘱、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的监管。县卫健局与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医疗机构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推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1.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完善案例评查机制,提高案件查办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配合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抽查细则。通过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随机抽查,严格执行检查项目全面覆盖,检查过程全程记录。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3.落实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信息、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定期公示门诊服务人次、住院服务人次、医务人员执业资质等。每季度在“健康迭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各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运用情况、投诉举报、质量比对结果、检查、考核评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卫健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配合

4.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医疗卫生机构信用信息记录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归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公示。完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定期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许可、检查、考核评估、不良执业行为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分管理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政务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5.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逐步推广网格化监管模式,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推动“一格三员”(网格、管理员、协管员、督导员)规范化监管,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联动、协调处理、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政法委配合)

6.落实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年审、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挂钩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配合)

7.落实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充分运用计算机、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形成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和费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8.落实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机制。整合医疗卫生综合监督职能,由卫健统一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等综合监督执法职责。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执法监督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一支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监督执法队伍。(县卫健局牵头)

9.落实考核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级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卫健局配合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5)。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加快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有序开展

(二)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政策培训,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落实落地

(三)提升阶段(2021年10月至2021年底)各有关部门针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运行实际,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监管举措,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全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执法水平。

2022年及以后,逐步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卫生健康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厘清责任,细化分工,加强沟通衔接,统筹推进综合监管制度落实落地。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改革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相关链接:
《迭部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解读说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