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政发
迭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3-02-23 14:34:33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迭政发〔2023〕17号


迭部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做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不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并严格监督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上下联动,群策群力,牢固树立和创新规划理念,坚持国土空间规划的唯一性,把以人民为中心、产城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健康、人文传承等理念融入规划全过程,依托我县自然资源禀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围绕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生态迭部·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综合考虑人口演变和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规模体量、空间格局、开发强度,遵循“四水四定”原则,统筹划定“三线”,提高规划科学性。遵循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依据发展规划,加快编制涉及空间利用的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并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成果数据统一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完善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题研究和规划成果,保证规划成果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健全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机构,强化职能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积极适应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

1.将“迭部县规划委员会”更名为“迭部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以下简称“县规委会”),为非常设性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实际,对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并重新完善制定县规委会和办公室工作规则。县规委会受县政府委托,统一指导、协调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研究并作出决定。

2.县规委会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各成员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

3.县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

4.县规委会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5.县规委会办公室建立专家库,专家库专家由县规委会邀请,参与规委会的工作,为规委会提供智库支撑。

6.县规委员会健全工作规则和专家技术论证制度,足额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汇报各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

三、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2021年修订 ) 等相关规定,参考省内其他县市做法,为加强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对县规划管理职能做一定调整。

1.负责编制、修改、评估、审议、报批、备案及实施本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中心城区外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

2.负责本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备案、修改和实施。

3.负责县域内各类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4.依据县级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内容,对建设工程的实施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违规加建、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

5.负责对县域内土地的未批先建、批而未建、乱搭乱建和违规修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县域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中的信访工作。

7.负责县级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的工程放(验)线及规划条件竣工核实。

四、规范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规划执法

1.进一步理顺规划执法监督管理,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全面理顺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规划落实、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能职责。

2.县国土空间规划执法权统一整合移交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履行。

3.县国土空间规划部门结合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做好违建行为和违建建筑的认定,认定后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照城乡规划法启动违建处理程序并制定违建处理意见,违建处理意见报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后,依法依规执行。

4.充分发挥基层乡镇社区的日常监管作用,强化群众监督,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起“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规划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五、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加大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作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和普及国土空间规划知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土空间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编制和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增强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起点谋划、高效率、高质量推进规划编制,提高政府对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县乡党政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及干部集中培训,纳入组织和人事部门干部培训计划,每年集中培训一至两次。同时采取委派挂职、在职进修、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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