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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刘记食品销售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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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6 11:03:25 编辑: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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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8日10时10分,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迭部县电尕镇白云新村8号一家名为迭部县刘记食品销售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生鲜牛肉、生鲜羊肉均无法提供检验检疫票据及肉品品质合格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牛羊肉; 2.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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