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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要闻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14 10:18:04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科学、有序、分步、可控”原则,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精准管控

1.州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迭返迭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双码”(健康码、行程码),低风险地区来迭返迭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双码”,并向所在乡镇或社区(村组)、网格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州内各县(市)来迭返迭人员,须持绿色“双码”,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查验,符合防疫要求者方可进入迭部县。

2.倡导全县城乡居民“非必要不出县”,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向所在乡镇或社区(村组)、网格化单位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出差,确需出差的,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二、有序解除交通管制

1.自2021年11月15日起,州内县际客运班线(包括农牧村客运班线)恢复运营,发往合作、玛曲、碌曲客运班线禁止在州外途中载客,做到“一乘一消杀”,前排不载客,后排限乘两人;继续暂停发往州外的客运班线运营;继续暂停客运车辆包车业务。

2.自11月15日起,出租车和私家车实行单双号限制通行(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单号的车辆单日通行,为双号的车辆双日通行),不按规定通行的车辆由县交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出租车一律不准出县;私家车做到“非必要不出县”,确需外出的向所在社区(村组)和网格单位报备。

3.县内工程车辆、物资供应车辆等报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通行。

4.自11月15日起,全县所有车辆临时通行证及通行函废止。

三、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从11月15日起,全县所有机关单位恢复正常上班,同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全县各中、小学校从11月15日起恢复正常教学秩序,错峰、错时段开学。幼儿园11月22日起复课。县教科局督促各学校做好复学前重点场所消杀工作和复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3.从11月15日起恢复企业单位正常开工生产,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稳步恢复市场秩序

1.从11月15日起,全县粮油店、农产品经营店、超市、药店、理发店、化妆品店、汽车维修店、杂食便利店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稳步恢复市场秩序;

2.从11月21日起,餐厅(饭馆)、宾馆酒店、商场、文具百货、五金建材、打字复印铺等,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由行业主管部门许可后,逐步恢复经营;

3.餐饮场所严格执行单人单桌、同向就餐规定,维持好就餐秩序,提醒消费者候餐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提前预约、打包带走、网络订餐等就餐方式;

4.具备条件的酒店、宾馆、饭店等,在全面落实体温检测、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经营主体申请,经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工信商务等部门严格审核后,逐步恢复正常营业;

5.娱乐场所、KTV、酒吧、影剧院、茶馆、网吧、棋牌室、台球室、活畜禽交易、美容院等人群聚集性密闭场所暂不恢复营业,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6.物流快递、外卖配送行业有序恢复经营,从业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每48小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7.县内所有景区景点暂不开放,恢复开放日期另行通知。

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制定严谨、科学的疫情防控预案和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提倡“红事”禁办、“白事”简办,不举办生日宴等各类集体性聚餐活动;

3.各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业人员和进入相关场所的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和信息登记,同时做好环境消杀、通风、防护等工作;

4.汽车站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信息登记、保持一米线以上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5.理发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经营;

6.外卖配送行业要严格落实“一餐一封签”制度,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减少面对面接触;物流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措施,每天开展不少于6次的环境消杀工作,快递件做到件件消杀,快递员做好个人防护。近期禁止海淘、代购境外国家和地区物品,特别是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物品。不购买、不寄递进口生冷鲜物品。

六、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各行业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企业、建筑工地等,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场所通风、环境消杀、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

2.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主体,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餐饮场所未执行单人单桌的一经发现,由行业主管部门依照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

4.各行业部门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对失责失职单位和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5日起执行。


迭部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