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命名第二批甘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19个乡镇、42个单位为第二批甘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迭部县3个乡镇、4个单位获得此殊荣。达拉乡、腊子口镇、益哇镇被命名为“甘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共迭部县委宣传部、迭部县乡村振兴局、迭部县总工会、迭部县农业农村局被命名为“甘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决定还指出,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地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希望全州上下以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