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迭部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5625590)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
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中共迭部县委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20项
问题表述:部分区域草原鼠害治理成效不够明显。截止23年底,甘南州草原鼠害危害面积达393.1万亩,占全州草地总面积的14.84%。中度以上危害面积241万亩,占全州草地总面积的9.1%。
整改目标:到2025年底全州完成草原鼠害治理150万亩。后续持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开展草原鼠害治理,逐步减少草原鼠害危害面积。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加强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迭部县委、县政府
整改情况:
1.实施了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和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防治任务共计35万亩,投入资金93.7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完成并达到了治理成效。
2.持续加强草原生态综合监测和常规化动态监测,确保在防治策略上采用重点区域集中控制,防爆发、防扩散,在辐射区域选择性防治,控制在防治标准之下。
附件2
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 |
承担单位 |
迭部县人民政府 |
督导单位 |
州林草局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加强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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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查 自 验 结 论 |
我县作为《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20项承担单位的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1.实施了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和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防治任务共计35万亩,投入资金93.7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完成并达到了治理成效。 2.持续加强草原生态综合监测和常规化动态监测,确保在防治策略上采用重点区域集中控制,防爆发、防扩散,在辐射区域选择性防治,控制在防治标准之下。 二、自查自验情况: 2025年12月4日,迭部县组织县林草局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核查验收,验收组一致通过验收。 三、自查自验结论: 通过自查自验,现该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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