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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09:36:48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点击:[]


各位助学贷款逾期学生及家长:

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助学贷款逾期学生若出现以下五类情况可申请还款救助,详细还款救助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死亡、失踪类

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借款学生死亡、失踪证明以及居民户口注销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死亡、失踪的其他有效材料。

二、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类

(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借款学生,申请人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中一级至四级标准出具的对借款学生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申请人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借款学生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

三、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类

必须于受灾当年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借款学生本人或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因灾导致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证明。

四、患有重大疾病类

借款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需要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的条件,申请人提供相关医保报销凭证和病历复印件。

五、经济收入特别低类

(一)毕业借款学生本人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未就业或就业后收入低于甘肃省公布的贫困线的,申请人需持《扶贫手册》等有效证件到相关基层机构办理。

(二)毕业借款学生本人属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本宽限期后收入仍低于甘肃省公布的贫困线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不再要求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的通知》要求,申请人不再提供借款学生本人户籍或居住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对救助的经济收入特别低类的学生进行上门入户实地调研,详细调研其家庭人口数、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家庭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具体原因,同时要与所在地村、居委会核实,围绕上述调研内容形成低收入情况报告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予以佐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据此开展救助。

除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贷款合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无法现场办理申请时,还需提供代为办理申请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代理人和申请人代理关系的文件(授权书等)。

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贷款逾期学生,请将相关材料于2026年2月25日前提交至迭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旦知交

联系电话:18919297779

地址:迭部县教育局四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迭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