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迭部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6-01-21 10:39:11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点击:[]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防火期内全县降水量偏少2成左右;气温偏高0.5~1.0℃,全县大部分时段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较高,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务院令第822号)等法律法规,迭部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在全县所有林区、草原区、林缘区实施禁火,特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时段

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林区、草原区、林缘区

三、禁火行为

(一)严禁焚烧秸秆、废旧地膜、垃圾及烧荒燎埂;

(二)严禁民俗、祭祀等活动时点烛、烧香、煨桑、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吸烟、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四)严禁野炊、烧烤、烧火取暖、点火把照明;

(五)严禁烧山、烧灰积肥、烧火驱兽、丢弃火种;

(六)严禁燃放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漂浮物。

四、违禁责任

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五、报警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