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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迭部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29 13:24:32 编辑:迭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迭部县烈士陵园的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迭部县烈士陵园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迭部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一、迭部县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迭部县烈士陵园位于迭部县电尕镇姜巴沟口,公墓的西南角。始建于1966年11月,2004年搬迁至现在这个位置。共安葬25名烈士、其中24名是在1958年平叛战斗中牺牲在迭部境内的解放军战士,1名是在1987年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迭部籍藏族青年二等功臣包双全烈士。于2024年6月被评为甘南州州级烈士纪念设施,烈士陵园占地面积3861.29平方米,内有纪念碑1座,烈士墓群、烈士英名录,纪念广场及配套绿化景观。目前陵园由迭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二、迭部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陵园保护范围以迭部县烈士陵园宗地图(宗地代码:623024100200GB00399;所在图幅号:3771.80-609.25)基准线和本宗地墙外角为界,宗地面积为3861.29平方米。

三、迭部县烈士陵园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主管部门:迭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划定范围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迭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