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2017-09-29 16:41:23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迭部县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根据县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

(三)、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 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四)、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五)、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1、2016年我院收入总计46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4.58万元,增幅5.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增加。

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0.8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2、2016年我院支出总计1002.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45.63万元,增幅180.95%,主要原因为是新楼落成房屋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328.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673.5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57.66万元,为机关干部职工分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69.79万元,为单位办公、印刷、水电、劳务、租赁、邮电、取暖、委托业务、车改补贴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7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费用、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人员生活救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612.26万元,为各类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15.4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及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4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6、公共安全支出966.5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万元。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9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系统固定资产456.24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

(六)主要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

2016年,我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9.98万元,比年初预算降低0%,较上年度减少5.29万元,减幅53%。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9.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4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88万元,减幅40.97%,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用0.51万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双十条”规定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较上年度减少1.41万元,减幅276.47%;主要用于接待省州院、县市院调研、交流、学习、办案等,共10批次,57人次。

三、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大型修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迭部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决算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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