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2-12-08 16:56:25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政法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调查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研究政法工作全局性政策问题,加强上下级之间、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与沟通;负责政法工作重大部署的检查落实,催办工作及政法委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指导各科室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负责各类信息上传下达,文件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印鉴使用、考勤统计、报刊分送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政法系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政法委机关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做好机关通讯、视频会议、安防监控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运行保障,加强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2.执法督导室

主要职责:监督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情况,调查分析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确保公正执法的各项措施;了解掌握政法各部门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公正执法的先进经验,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督查督办下列信访案件:经政法委调查,确属政法部门依法办理的案件,仍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没有在法定时期内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的,没有按照政法委执法监督要求时限内办结的,原交办或转办单位要求督查督办的,提请监督的单位或个人来信来访要求督查督办,经审查确定予以督查督办的,上级政法委指示启动督办程序的,本委认为存在执法不公需要予以督查督办的;协调有关方面,正确办理下列重大疑难案件: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重大的需要政法部门及其他部门统一认识协同行动的重大事项或案件;因政法部门意见分歧而久拖不决的重大事项或疑难案件,政法委提出或有关政法部门要求协调的;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或案件与政法部门意见有分歧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明确,政法部门之间意见分歧的重大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案件,政法部门要求协调的;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需要协调的重大事项或案件;县委政法委认为确需协调的其他重大疑难案件;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处理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创造良好的司法、执法环境,为政法各部门服务,对政法部门面临的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开展法学会工作;办理上级政法委或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执法监督的其他工作事项。

3.综治督导协调办公室

主要职责:调查分析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价,推动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协调各乡镇、各单位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公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

4.维稳反邪教工作指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研究和具体实施。统筹协调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调查研究邪教问题,了解掌握全县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宗教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转审结合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社会面邪教人员帮扶工作。协调和指导有关方面开展涉邪教人员集中教育转化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无邪教创建、突出邪教问题重点整治、社会面反邪教、涉外斗争等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

调整后,县委政法委设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执法督导室、综治督导协调办公室、维稳反邪教工作指导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

调整后,县委政法委行政编制8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常务副书记为正科,1名副书记为副科级)。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71.07万元,支出总计23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4.52万元,减少9.90%,收入减少24.52万元,减少9.90%。主要原因是:2021年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减少。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07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59万元,占78%。联户长补助经费和群防群治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2万元,减少9.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0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58.59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联户长补助经费和群防群治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08万元,较上年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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