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信访局决算情况说明
2021-09-14 11:20:48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对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通报全县重大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共同处理信访事项;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三)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来县去州赴省进京个体访及集体访;负责预测分析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助责任单位和公安机关做好本县群众去州赴省进京访的劝返工作。

(四)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五)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文件;负责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基层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的应用。

(八)负责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实施,组织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

(九)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信访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信访制度改革方面的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二是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机构设置

县信访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2.29万元,支出总计62.29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29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29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29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4万元,占全年9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万元,占全年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资金转入单位账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28万元,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69万元、津贴补贴19.7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0.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3万元,住房公积金5.37万元,公用经费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68万元、印刷费2.17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0.34万元、差旅费5.97万元、其他交通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信访附件1:甘肃省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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