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09-24 10:24:59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办理负责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清真食品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执行﹤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3、三研究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4、研究和宏观指导在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部门政策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县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及科技、卫生、体育、广播、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有关事项,提出相关意见,承办有关事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古籍搜集整理出版等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

6、主管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及规划,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

7、调查了解开展对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宗教理论和政策,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起草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以及有关宗教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等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迭部县佛教协会。单位编制人数12人,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6人,退休1人,在职16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59.72万元,支出总计559.7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93.71万元,减少14.34%,支出减少93.71万元,减少14.34%。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5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7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5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7万元,占27.69%; 项目支出334.64万元,占59.7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1万元,减少14.34%。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比去年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62万元,增长61.25%。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21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1万元,减少14.34%。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62万元,增长61.25%。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18万元,占38.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农林水支出334.64万元,占59.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08万元, 较上年减少57.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万元,较上年减少50.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创建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主要用于下乡,部门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创建工作,部门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创建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1批次,148人。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41元,车均维护费0.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50.48万元,减少67.78%,主要原因是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民宗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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