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09-24 10:40:41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迭部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

2、依照法律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

3、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县外、省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决定权。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监督和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负责管理迭部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9、承担其他应由迭部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迭部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翻译科、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法庭2个(分别为:旺藏人民法庭、代古寺人民法庭)。我院现有35个中央政法编制,实有职工48人,其中在职39人,退休9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34.44万元,支出总计1841.8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83.91万元,增长80.41%支出增加874.68万元,增长90.44%。主要原因是基建款于2016年已拨付到位,2017年的中央政法专项资金未拨付。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3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4.44万元,占81%;上年结转348.58万元,占19%;本院2017年总支出合计184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24万元,占25%:项目支出1388.59万元,占75%;本院2017年结转41.19万元,主要原因为诉讼费备用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9万元,增长88.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2017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0.64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部分收入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2017年度中央政法转移资金未拨付。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68万元,增长90.4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9.46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部分收入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2017年度中央政法转移资金未拨付。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1.67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8.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资及案件数量的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17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7.39万元,较上年增加56.81万元,占1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等。公用经费5.85万元,较上年减少27.11万元,占82.25%,主要原因是2017年县财政减少人头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变化,较上年支出减少2.96万元,主要原因是适当减少公务用车次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6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停车费及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变化,较上年度支出减少2.48万元,主要原因是适当减少公务用车次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政法学院派我院实习学生的伙食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变化,较上年度支出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院公务接待1批次,20人,2017年本院人均接待费为28.15元,车均维修费2.34万元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手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级财政减少人头经费1500/人,39人*1500元=58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净水器及办公楼亮化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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