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迭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09-10 15:07:52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管理部内政务、事务,部内外的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公文处理、部分综合性文字工作;承担督查和部分信息工作;负责会务、信访、文档、保密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基建、接待、保卫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统一战线相关事项的调查研究,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3.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民主党派成员,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民主党派成员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

4.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组织开展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形势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管理有关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管理伊斯兰教信教群众的朝觐工作。

5.管理全县侨务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落实引导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鼓励归侨、侨眷及海外侨胞为振兴迭部经济服务;开展对华侨、华人的新闻、文化宣传、交流工作,做好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捐赠的报批手续监督、检查捐赠财务使用情况;协调处理全县重大侨务工作和事务,进一步做好归国藏胞的审批,做好藏胞、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联系县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8.负责开展县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对本部门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培养、业务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党委及县直部门统战工作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联系指导县直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指导工商联工作。

10.负责全县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教材编印、人员组织、培训教育、设备配置、督导考核等工作。

1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民族问题的综合调研,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

12.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3.指导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的贯彻实施;参与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14.在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部门政策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我县民族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古籍搜集整理出版等工作。

15.负责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清真食品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执行<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16.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进一步巩固提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

17.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少数民族团体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8.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委统战部、州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处理县委统战部日常事务;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来文来电的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档案、印章管理、保密、干部考勤;协调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职工学习培训工作,做好以县委统战部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务工作。负责部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察与落实工作。负责本部门内外联系;承办档案、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接待、保密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管理经费及国有资产;联系统战各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2.党外工作办公室。负责了解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基本情况,建立和管理代表性人士档案;提供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及实职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及宗教团体人士安排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举荐选拔意见和建议;建立党外后备干部队伍,承办党外人士培训业务,落实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县委向民主党派成员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帮助民主党派成员开展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3.民族宗教办公室。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研,研究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少数民族团体、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形势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少数民族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管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接待国内外宗教团体、少数民族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抵御境外势力的渗透;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友好交往。管理县级宗教团体,指导各宗教团体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组织管理伊斯兰教信教群众的朝觐工作,规范零散朝觐活动。承担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审批、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等相关事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及规划,协助组织、人社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领域有关工作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积极贯彻落实民族贸易民族用品定点企业优惠政策。对全县11个乡(镇)寺庙工作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4.藏台、侨务工作办公室。承担县委对台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侨务工作的指示、决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的涉侨工作事项,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藏胞及国内外亲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国外藏胞和归国藏胞的定居、安置、探访等工作。

5.涉藏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涉藏地区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总体协调工作,联络帮扶支援单位,督促落实各项藏区政策方针。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80.73万元,支出总计1104.56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8.41万元,增长3.7%,支出增加4.7万元,增长0.4%。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8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73万元,占100%;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0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57万元,占28.12%;项目支出793.99万元,占71.88%;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8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1万元,增长3.7%。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万元,增长0.4%。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85万元,占34.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占1.3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36万元,较上年减少8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4.46万元、津贴补贴123.68万元、奖金0.4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15.13万元、生活补助15.04万元。公用经费43.22万元,较上年减少114.8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4.98万元、印刷费1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22万元、邮电费1.73万元、差旅费0.96万元,福利费4.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3.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30.4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共迭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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