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迭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09-27 15:58:59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中共迭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党总支(总支部)及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党委、县委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州委、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纪检监察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人员基本情况

中共迭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2019年年底有在职职工60人,行政人员3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7人,退休为4人。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及独立核算单位数为1个,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中共迭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53.05万元,支出总计853.05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9.78万元,增长21.3%,支出增加149.78万元,增长21.3%。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50.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34,占92.74  %;其他收入61.74万元,占7.26 %。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5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05万元,占98.24%; 其他支出15万元,占1.76%。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7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9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04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82万元,增长19.31%。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78万元,增长17.56%。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56万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60万元,占9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万元,占0.41%;农林水支出0.95万元,占0.11%;其他支出15万元,占1.76%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34万元, 较上年增加98.28万元,主要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8.97万元,较上年增加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费用增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公务接待费6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9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费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无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子设备、桌椅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纪委附件1:甘肃省部门决算公开表样(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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