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检察院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2017-05-04 18:39:00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责:

迭部县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根据县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

3、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5、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

检察院部门设有13个局(科室),人员编制总数为3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为29人,事业编制为3人;实有人数为3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为29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为5人;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及独立核算单位数为1个,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i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迭部县检察院

二、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07.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7.92万元,公用支出1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共支出307.92万元。

行政运行(2040401)款项共支出26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项共支出23.76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项共支出22.08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共支出307.9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01)共239.12万元,基本工资(01)86.04万元,津贴补贴(02)119.88万元,奖金(03)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26.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共10万元,办公费(01)1.19万元,印刷费(02)0.82万元,手续费(04)0.01万元,水费(05)1.01万元,电费(06)2.18万元,邮电费(07)1.28万元,差旅费(11)1万元,培训费(16)0.5万元,公务接待费(17)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共支出58.8万元。离退休23.76万元,住房公积金(11)22.08万元,个人取暖费12.9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2.5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2.0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万元 。“三公”预算比2015年增加2.01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0.51万元,增加原因:省、州接待活动方面的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万元,增加原因: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方面的支出增加。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5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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