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编委办2016年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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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 15:17:17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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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委办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省、州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委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三)负责审核审批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省、州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审核股级单位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审核调整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批调整县所属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五)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六)承办报送县政府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县政府各 (七)监督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九)负责县、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州委、州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在我县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州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1、2016年编委办收入总计210.3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10.36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2016年编委办支出总计215.76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15.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121.45万元,为机关干部职工分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15.23万元,为单位办公、印刷、租赁、邮电、会议、培训、委托业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2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费用、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人员生活救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87万元,为各类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8.0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及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7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1万元;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四)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系统固定资产31.62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 (六)主要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 2016年,编委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2.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2.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用0.38万元。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双十条”规定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大型修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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