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迭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2017-09-29 16:38:47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隋况。

(二)主管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五)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和行政监察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九)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十)会同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 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农牧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农牧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

(十二)监督检查机关效能情况,查处、督办违反规定的突出问题。]

(十三)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1、2016年收入总计37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5万元,增幅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增加。

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4.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2016年支出总计34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6万元,增幅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增加。

按支出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34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191.6万元,为机关干部职工分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98.5万元,为单位办公、印刷、手续费、邮电、差旅、租赁、培训、公务接待、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费用、住房公积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6.3万元,为各类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46.2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及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万元。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1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146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系统固定资产139.92万元。

(六)主要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

2016年,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32.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4.6万元,增幅81%。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用14.3万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双十条”规定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调研、交流、学习等,共50批次,750人次。

三、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大型修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中共迭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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