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迭部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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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23:22:31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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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监督、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三)定期分析、掌握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 (四)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基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治安防范工作。 (五)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安创建、防控体系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学校及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 (六)及时掌握辖区内邪教组织活动态势及涉邪人员的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七)对辖区居住和从事邪教活动的外来人口进行管理教育。 (八)组织县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提高政法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九)组织县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 (十)组织与各县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执法督导室、综治督导协调办公室、维稳反邪教工作指导办公司,4个科室为股级建制,编制8人。 (二)下属事业单位 讲师组为副科级建制,编制4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正科级建制,编制2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57.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7.9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预算减少56.51万元,减少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和综治群防群治补助专项经费未纳入预算。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57.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57.9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6.51万元,减少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和综治群防群治补助专项经费未纳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56.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6.51万元,减少14%。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0年无转移支付。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公务接待费2.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培训费2.5万元。 5.会议费2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45.46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0.1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54.4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4万元。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采用单位自评方式进行了绩效评价。在开展自评过程中,通过检查账务、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客观合理开展评价工作,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整,较好的反映出项目资金的用途及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年初预期目标。通过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发挥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确了项目执行的目标和效用,促进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有效结合。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县级财政安排2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6.44万元。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对3个项目全部进行自评,为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供好财力保障。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用于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含外宾接待)。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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