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入学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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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16:54:09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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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迭部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基教〔2024〕6号)以及《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基教〔2024〕7号)、甘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甘南州2024年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知字〔2024〕53号)、《迭部县“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迭教发〔2024〕215号)文件精神,结合迭部县小学布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秋季拟在小学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加授藏语文)进行报名登记。为方便家长了解报名登记条件、学区范围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按规定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工作,接受义务教育。家长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三)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全县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统一审核方式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基教〔2024〕7号)要求,2024年全县将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 APP,统一推行“教育入学一件事”,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按类别分批次有序录取新生,县教育局根据新生报名情况及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合理调剂。 (四)坚持全面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方式、时间、录取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录对象: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注:残疾儿童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可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或由老师送教上门等方式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疾病证明、残疾证、康复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乡镇政府、社区批准后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三、划分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人数 1.迭部县藏文小学招生区域:城东、城西社区适龄儿童及外来客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4个班共180人。(普通类2个班、以汉为主类2个班) 2.迭部县电尕镇中心小学招生区域:片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普通类1个班、以汉为主类2个班)。 3.各乡镇中心小学招生区域:各乡镇小学招收本乡镇籍(含易地搬迁到本乡镇)符合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顺序(加授藏语文) 1.普通类一年级招生按原公告执行。 2.2024年一年级招生录取方式分三个批次进行,按批次录取,录满为止。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次:(本县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按招生计划招满为止,如有未被录取者,由县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第一顺序:H类本县非农业户口。监护人需提供:1.户口本。2.房产证。 第二顺序:I类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城镇户口、子女为农业户口。监护人需提供:1.户口本。2.出具任职单位在职证明。3.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顺序:J类非迭部籍城镇户口人员子女、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监护人需提供:1.户口本。2.出具任职单位在职证明。3.出生医学证明。 (二)第二批次:(外来客商人员随迁子女) K类外来客商人员随迁子女。在第一批次有空缺学位的前提下录取该批次。监护人需提供:1.营业执照。2.户口本及身份证。3.取得5月20日(含5月20日)之前迭部县城住址居住证。 (三)第三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第一、二批次有空缺学位的前提下,审核进城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审核人数超过空缺学位,由县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第一顺序:L类有房无户经商子女。监护人需提供:1.房产证。2.营业执照。3.户口本及身份证。 第二顺序:M类有房无户人员子女。监护人需提供:1.房产证.2.户口本及身份证。 第三顺序:N类进城务工子女。监护人需提供:1.迭部县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2.住房合同。3.户口本及身份证。 注: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入学,由监护人提出入学申请,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优先入学。 五、报名时间、程序及入学安排 (一)报名时间 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5日。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或“甘快办”,下载 APP 或登录小程序,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特殊原因等无法网上报名的,在全县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和相应报读批次所需提供材料到符合报读的学校报名。各学校在7月15日前把录取学生信息纸质盖章版交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二)入学资格审查阶段 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的报名材料,由本校组织人员审核。若发现不按要求录入信息、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的,一经查实,退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审核时间: 1.2024年7月15日前学校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学生信息,确认就读资格。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①已就读过小学一年级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相应学籍信息的学生。 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入学资格的。 ③不按片区划分规定选择报读学校的。 (三)入学资格公布阶段 2024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学校把审查符合就读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教育股并向社会公布。 (四)入学安排阶段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经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到相应公示辖区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提交材料要求 现场确认时各种材料均用A4纸复印;各种原件经学校核实后退还家长。 (六)7月15日至7月18日学校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县教育局、各校成立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二)实行阳光操作招生 各学校招生工作要保持步调一致,按照招生政策、招生时间、招生程序要求,做到公平公正,阳光操作,要畅通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度。 (三)强化责任意识 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各校要设立招生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相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督促和指导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做到“应报尽报”,不落一人。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确保服务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四)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各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大班额,小学一年级要按照45人/班的标准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的学校招生,合理分流学生。要均衡师资,均衡编班,班主任、科任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抽签后学生不得调班。 (五)加大招生督导问责力度 县教育局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 (六)切实做好入学及控辍保学工作 各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教育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适龄儿童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在其它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七)做好新生学籍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采集符合招生规定的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保存纸质采集表,纸质采集表由家长填写并签字。符合招生规定的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县教育局通知的时间节点上报新生学籍,县教育局教育股要严格按照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新生名单进行学籍审批。对学校擅自招收的新生和未满6周岁的儿童,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并问责相关责任人,由学校清退违规招收的学生。 迭部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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