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扶贫政策解读】低保兜底保障政策解读
2018-05-24 15:45:01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什么是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常住居民家庭实行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低保。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素。

农村低保划分的类别及补助标准是多少?

农村低保一类对象保障范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农村低保二类对象保障范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其他困难家庭,根据认定细则纳入三、四类保障范围。2018年,农村低保一、二、三、四类补助标准分别为310元/人.月、290元/人.月、84元/人.月、58元/人.月。

农村低保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

3.申请低保所需的材料有: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一折通”复印件,佐证材料(因病的提供病历,因学的提供学籍证明等)、4张户主的一寸照片等。

农村低保资金是怎么发放的?

我县农村低保资金实行按月发放,低保金每月汇入低保户“一折统”“一卡通”账户。

农村低保可以拆户施保吗?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不得拆户施保,只要该家庭符合低保条件,一家户口簿有几口人,就有几口人享受低保。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在核查收入过程中出现什么情况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在核查收入过程中遇到的如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形收入无法核定而又有高档消费品的家庭,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不予保障;不符合有关条件、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的,不予保障;户内有消费型车辆(3万元以上)、有商品房、有出资企业、有在编财政供养人员的“四有”家庭的,不予保障。

人户分离或户口不在同一辖区的困难家庭如何申请低保?

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在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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