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林草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有关规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5月31日,在全县各林区和农区的公益林、生态治理项目区及林缘区实施禁火,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公民防火意识。
一、气象预报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3月31至4月2日,我县有一次弱降水天气过程,4月7~9日,我县有一次较明显的降温、降水天气过程。3月下旬和4月上旬其余时段以晴或多云天气为主。根据气候预测分析,气温:预计3月下旬末至4月上旬全县气温整体偏高。降水:3月下旬全县降水量偏少, 4月降水量较历年略偏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春季大风日数增多,加之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我县大部分时段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为4级,容易燃烧,蔓延,警惕森林火灾。
二、禁火时段
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三、禁火区域
全县境内各林区、牧区和农区的公益林、生态治理项目区及林缘区。
四、禁火内容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二)严禁焚烧地边、秸秆、垃圾、废旧地膜及其他农事用火行为;(三)严禁在野外林草区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煨桑、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四)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野炊、点火把、生火取暖和举办篝火活动;(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区、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六)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向当地村(社)、乡镇或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五、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以《迭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坚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通知》中的工作措施为抓手,强化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禁火令落到实处,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大喇叭、广播、微信等方式宣传禁火要求。要对进山入口防火标牌及时维护更换,引起过路人员警觉。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防火教育,规范学生行为,同时采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动“群防群治”。
(二)压实各方责任。林草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护林护草防火责任,要认真抓好每项具体责任制落实,做到工作细致,管理严格,措施精准,督促有力,全面落实各项禁火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制止一切野外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设卡严查巡护。各林场(管护站)、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旅游景区要加强野外巡查,进入林区和景区的车辆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护林草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
(四)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尽快修订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配齐应急设施,储备救援物资,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时刻做好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实施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森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迭部县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令》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罚;属公职人员的,除给予行政处罚、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和残疾智障人员监护,因监护不力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迭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