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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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6 23:36:18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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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掌握各部门、各乡镇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县委领导反映;了解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信息,向上级党委及时反映情况,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督促检查,向县委提出工作建议。 (三)负责处理县委的日常事务和政务,搞好各方面的工作协调,承担县委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 (四)承担以县委和办公室名义上报下达的各类文电的处理,以及县委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审核、校对等工作。 (五)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六)承担上级党委领导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县委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办理县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办公室在县委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实行正副主任集体决策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副主任向主任负责,主任向分管领导负责。 二、机构设置 县委办公室属科级单位,编制34人。2019年初在职职工29人,其中副县级2名,副调研员2名,正科级4名,副科级6名,其他15人。退休为2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元47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6.63万元,公用经费150万元。 (二)项目支出 无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总支出476.63万元; 类2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63万元,款20131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456.63万元,项2013101行政运行456.63万元; 类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万元,款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万元,项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总支出476.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63万元(基本工资248.44万元、住房公积金23.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50万元(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8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15万元、会议费25.4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计20万元(退休费20万元)。 (五)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2.公务接待费 2019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较少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7.5万元,原因是办公室车辆老化严重,加之迭部山路崎岖不平,经常性下乡,导致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4.培训费 2019年安排培训费6万元。 5.会议费 2019年安排会议费25.4万元。 6.机关运行费 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7万元会议费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6万元。以上共计15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 2019年县委办预计政府采购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9万元)。 2.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县委办公室国有资产共计415.45万元,其中房屋一座69.08万元,车辆11辆230.66万元,其他资产115.71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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