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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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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15:52:16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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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迭部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联系方式:0941-5622528 。
登记机构:(印 章)迭部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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