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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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04:40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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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1)号 根据兰州新区人民法院(2023)甘0191执11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以下权利人原有的不动产权利消灭,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给予办理转移登记。 监督电话:0941-5622528
特此公告。 迭部县自然资源局 二O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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