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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的公告
2024-07-03 15:00:40   编辑:迭部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数:  

迭自然资补字[2024]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对以下申请人提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的申请,现予公告征询异议,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我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依法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作废。

监督电话:0941-5622528

特此公告。


土地(房屋)使用者

土地(房屋)座落

原土地(房屋)证号

土地(地号)

面积(m2

曾巴次力

迭部县兴迭西街保障性住房一区滨江华庭1号楼3单元501室

迭房权证县城字第2016-220号


94.23













迭部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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