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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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9 13:35:33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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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建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国家和省上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承担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 (十)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环卫设施、景观、照明及园林绿化设施等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股、城乡建设股、住房保障股、工程建设管理股、科教与执法监察股、核定部门领导职数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 名(其中:1名兼任规划局局长、1名兼任房地产管理局局长,为正科级)、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规划局副局长1名、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1名。 住建局核定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核定编制数12人。现在职职工实有117人,其中机关干部26人,机关工勤1人,参照管理人员33人,工勤人员有56人,退休职工11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777.2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701万元,较上年增加94.6万元,增长13.49%。退休人员工资65.17万元,公用经费11.1万元。较上年减少8.9万元,减少23.17%。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支出2461.2万元,其中:2016年城市维护费及工资经费27.3万元,主街道路灯电费55万元,集中供热运行补助120万元,供热公司煤款及管道维修费600万元,废品收购站补助10万元,2014年公务员嘉奖0.08万元,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补助资金3.15万元,廉租房售房款678.03万元,售房款收入230.1万元,环卫工人工作88.83万元,2016年城市维护费及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房产信息系统安装、维护工作经费7.712万元,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经费3.577万元,城市维护经费47.55万元,县城楼梯亮化工程项目资金300万元,2016年城区垃圾箱增设及更换太阳能路灯电池款169.9万元,城区绿化费20万元,垃圾填埋场维修费7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7.2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7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1.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1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11.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1.1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8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3、差旅费2万元; 4、办公费2.3万元。 5、邮电费:0.5万元。 6、印刷费:1万元。 7、电费: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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