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8-04 11:47:06   编辑:自然资源局 点击数:  

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为抓好《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落实,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详细规划工作

各地要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三区三线”划定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及审查审批工作,为推动城乡开发建设,推进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提供法定依据。

二、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可以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内、风景名胜区、村庄规划等分区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以结合居住、工业、大型教育科研、商业中心、历史文化保护区等不同类别,结合地理边界单独或组合编制。对有成片开发要求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需求的地区,有新建、扩建或城市更新需求的,应当先行编制。要结合实际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空间功能布局,严格控制增量空间的开发。详细规划要体现地域文化、地方特点和优势,防止“千城一面”。

三、认真做好村庄规划评估及动态维护调整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针对已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存在矛盾、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用地不合理、近期规划的建设项目无法落地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调整完善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力争10月底前完成评估及动态维护调整工作。详细规划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要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规划矢量数据库同步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四、严格详细规划实施管理

详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要严格遵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不得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方案、城市设计、工程设计、城市更新方案等替代详细规划作出规划许可,切实做到无规划不建设。

五、加强详细规划组织实施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是详细规划的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详细规划,要制定工作计划,紧盯工作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于2023年底前完成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工作。要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数字化转型,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有序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程在线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附件【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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