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林业总场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09-24 10:18:15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方针、政策、法规,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编制工程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

2.具体负责所属国有林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指导、管理、协调、检查、监督职能,并对内对外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保证工程预期目标的实现;

3.根据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制定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种苗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制定林业科学技术研究的长远、年度工作计划,经审定后贯彻执行;

4.依据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投资和任务计划,负责工程区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设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完成。

5.深入基层调查、掌握工程进度、督促工程质量,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

6.负责营林科学和技术难题攻关,国内外先进营造林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对营林难点制定技术改进措施,不断积累经验,为“科技兴林”服务;

7.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编写培训教材和抽调师资;

8.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

9.认真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自检、自查,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核查和复查工作;

10.负责协调天保工程及其它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和项目计划资金分配,执行项目监督实施和验收;

11.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迭部县林业总场隶属迭部县农牧林业局管理,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6个,分别是林业总场、益哇林场、尼傲林场、多儿林场、桑坝林场、河日滩苗圃。2017年年初有在职职工271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6人。离退休为9人,其中:退休9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791.99万元,支出总计2247.5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69.38万元,减少27%,支出增加293.78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项目没有实施,2017年将2016年没有实施的项目实施完成,2017年项目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1.9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24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28,占30%; 项目支出1571.26万元,占7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25万元,较上年减少455.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项目没有实施,2017年将2016年没有实施的项目实施完成,2017年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9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9.38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项目没有实施,2017年将2016年没有实施的项目实施完成,2017年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9.73万元,减少29.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项目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78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项目没有实施,2017年将2016年没有实施的项目实施完成,2017年项目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分开各单位自行上报。节能环保支出657.62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分开各单位自行上报,本年项目减少。农林水支出1583.6万元,占7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583.6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分开各单位自行上报,本年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9.11万元,较上年减少1008.79万元,项目支出1571.26万,元较上年增加130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分开各单位自行上报,本年项目减少,上年项目在本年实施,人员调出和退休曾多。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业务用车1辆,为护林防火运兵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项目中幼林抚育、造林补贴、人工造林、背负式森林防火水泵、防火专用帐篷、便携式防火塑料壶。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林业总厂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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