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水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8-05-21 11:27:19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州水务水电局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研究报告,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电资源开发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农牧村水利、牧区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组织安排全县水利水电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筛选、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全县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监督实施;积极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四)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水利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水利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规划全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供水工作,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一切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县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和各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重点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规划,负责有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九)依法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意见,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水务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迭部县水务水电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综合股

行政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卫生、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聘任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党的建设、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党务信息、党务档案、干部年度考核、保密、党务公开、党员统计、党务活动、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监督和管理。编制水利部门预算;承担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年报工作。

(二)规划计划股

负责编制全县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综合规划、专项和专业规划;制定水利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设、概预算;指导各类水电工程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三)水利股

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申报;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牧村饮水安全、牧区水利、节水灌溉项目的审查和工程建设与管理。

(四)农村水电股

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以电代燃料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能资源开发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农村水电建后管理工作;提出水电资源开发、管理、改革的合理化建议;负责编制水能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五)水政水资源股

指导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涉及违法事件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对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安全监督股

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各乡镇水利水电水保工程建后管理工作。

(七)人员基本情况

迭部县水务水电局核定人员编制21名。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

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2名,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6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4.9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经费264.58万元,退休人员经费90.4万元),公用经费10万元。

(二)项目支出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经费10万元。

农牧村饮水安全工程基金补助1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13)农林水支出294.58万元(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4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264.5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4万元

(五)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较上年减少0.1,因单位防汛,与征收水资源费需长期下乡。

4.培训费

培训费0.50万元

5. 会议费

本单位无会议费。

6. 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8.4万元;办公费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取暖费1.92万元,差旅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水务水电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