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迭部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2-12-07 20:07:40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负责办理全县水土保持各项工作。

3、研究贯彻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方针政策工作。

4、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县水土保持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方面提出建议。

6、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7、调查了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8、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9、承办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批复、验收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站隶属县水务部门,为科级单位,编制1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正科级1,副科级2人,其他19人。退休职工4人,遗属2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48.59万元,支出总计448.5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53.74元,减少50.29%,支出减少453.74万元,减少50.29%。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迭部县旺藏花园项目款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8.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59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9万元,占51.4%; 项目支出218万元;占48.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74万元,减少50.29%。主要原因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迭部县旺藏花园项目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迭部县旺藏花园项目工程款收入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3.74万元,减少50.29%。主要原因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迭部县旺藏花园项目工程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迭部县旺藏花园项目工程款收入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439.26万元,占97.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迭部县旺藏花园项目工程款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3万元,占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万元,占0.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69万元,较上年减少4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8.9万元,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省水利厅给水土保持检测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水土保持检测费、劳务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我站的公务车辆移交到机关工委。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我站的公务车辆移交到机关工委。

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事业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8.9万元,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水土保持检测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差旅费、手续费等。事业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省水利厅给水土保持检测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水保站2021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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