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4-03-20   作者:张宇 点击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办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迭部县乡村振兴局特编制本指南。

本办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向社会重点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处室设置和职能、领导分管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项目计划、政策保障、干部任免以及其他贫困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对于涉及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回应。每年的扶贫项目资金安排都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进行项目公开、公示。

(二)公开的形式

通过自我局《工作简报》,及时将重要事件不定期的向各乡镇、县委县政府领导及相关各部门报送。同时还通过电视、广播、杂志、报纸等媒体公开信息。

通过"迭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ewo.gov.cn/),及时公布局机关的工作动态、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领导讲话、领导调研等。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迭部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ewo.gov.cn/)后,进入信息公开子站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迭部县乡村振兴局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迭部县统办楼乡村振兴局9006室

联系电话:0941—5622200

邮政编码:747400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办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我局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我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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