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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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作者: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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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和《甘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州政发〔2014〕91号),编制《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2.县政府组织机构。 3.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5.县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6.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县政府人事任免。 县政府办公室通过“迭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的受理机构:迭部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受理时间:9∶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甘肃省迭部县政府办公室1110室,邮政编码:747400。 联系电话:0941—5622042。 电子邮箱:dbxrmzfw@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迭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迭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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